CNAS-CL1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一 引言
本文件是CNAS根据电磁兼容检测的特性,对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应用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作出的进一步说明和解释。本应用说明应与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二 应用说明
5 技术要求
5.2人员
5.2.1 实验室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磁兼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且具有相关的实践经验。其中从事本领域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EMC检测人员总数的50%。
检测人员应经过必要的本专业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5.3设施与环境条件
根据所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和相应标准,实验室应具备满足相应指标要求的试验场所:
----辐射骚扰检测应具备开阔试验场和(或)电波暗室;
----骚扰功率检测应具备屏蔽室;
----辐射抗扰度检测应具备开阔试验场或电波暗室或横电磁波室或带状线等;
----传导抗扰度检测应具备屏蔽室或保证环境引入的传导干扰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a)对于开阔试验场应满足以下要求:
----开阔试验场应满足GB/T6113.104《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4 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辐射骚扰》中有关开阔试验场地物理特性、电特性和场地有效性的要求;
----开阔试验场应按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附录要求每年测量一次归一化场地衰减,并保证归一化场地衰减满足±4dB场地可接受原则;
----开阔试验场的*小尺寸应满足3米法测试距离要求。对大型设备,测量场地应满足有关标准对场地的要求;
----开阔试验场的气候保护罩、转台和天线升降塔应符合GB/T6113.104《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4 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辐射骚扰》中相关要求;
----开阔试验场周围的电磁环境电平与被测电平相比应足够低,试验场地的质量按下述四级给予评估:
i) **级周围环境电平比被测电平低6dB;
ii) **级周围环境电平中有些发射比被测电平低,但其差值小于6dB;
iii) 第三级周围环境电平中有些发射在被测电平之上,这些干扰可能是非周期的(即相对测试来说这些发射之间的间隔是足够长),也可能是连续的,但只在有限的可识别频率上;
iv) 第四级周围的环境电平在大部分测试频率范围内都在被测电平之上,且连续出现;
注:其中,第四级场地不符合要求。
符合性检测时,上述被测电平可取标准规定限值。
评审报告中应注明场地级别。
b)对于电波暗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电波暗室的*小尺寸应满足3米法测试的要求;
----进行辐射骚扰测试时,电波暗室的场地电性能和有效性应满足GB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要求;
----频率在1GHz以上的测量时,应按照CISPR16-1-4:2007第8章规定的场地确认方法,所得到的场地电压驻波比S VSWR,dB£ 6dB;----电波暗室的屏蔽效能应满足屏蔽室屏蔽效能的要求,并在1~6GHz (或10GHz)满足屏蔽效能 > 80dB;
---进行辐射杂散测试时,全电波暗室应按照YD/T 1483《无线电设备杂散发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规定的场地确认方法,与规定全频段的归一化自由空间传输损耗的偏差在+/-4dB范围内;
----进行辐射抗扰度测试时,电波暗室内的测试平面场分布均匀性应满足GB/T17626.3-2006的要求,并定期检查、确认
----电波暗室应按GB 9254-2008的附录,至少每3~5年对归一化场地衰减进行测量验证,并保证归一化场地衰减满足±4dB场地可接受原则;
c)对于屏蔽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屏蔽室的屏蔽效能应能达到:
频率范围 屏蔽效能
0.014~1MHz >60dB
1~1000MHz >90dB
----屏蔽室的屏蔽效能至少每3~5年进行测量验证;
----电源进线对屏蔽室金属壁的绝缘电阻及导线与导线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屏蔽室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d)对于横电磁波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所用横电磁波室的类型应是符合国家/国际标准规定的;
----横电磁波室应给,出其工作频率的上限,其工作频率范围应满足所申请认可的业务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横电磁波室内场分布均匀性的大小应与受试设备的尺寸相适应,受试设备和附属的导线的布置,不能超过芯板和外导体之间的1/3;
----横电磁波室的输入电压驻波比应≤1.5;
----横电磁波室的特性阻抗应为50Ω。
e)对于带状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i) 用于声音和电视接收机辐射抗扰度测量的敞开式带状线
----带状线的特征阻抗为150Ω;工作频率在150MHz以下;
----被测设备不得高于0.7m;
----带状线结构及尺寸应满足GB/T9383-2008附录E的要求,并按照附录F的校准方法和校准曲线进行校准。
ii) 用于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度测量的带状线
----带状线特征阻抗为50Ω;工作频率在20MHz~1000MHz;
----被测装置的*大尺寸不得大于金属板之间距离的1/3;
----150mm带状线和800mm带状线的试验布置及带状线尺寸应满足GB/T 17619的附录A的要求;
iii)用于汽车零部件辐射发射测量的带状线
---- 带状线特征阻抗为50Ω或90Ω;工作频率在150kHz~1000MHz;
---- EUT的高度限定在隔板高度的1/3以内;
----应在全频范围内修正带状线和测量设备的50Ω阻抗匹配,满足GB/T18655的要求。
----带状线的试验布置及带状线尺寸应满足GB/T 18655的附录G的规定;
5.5 设备
5.5.2实验室的检测仪器设备和辅助设备应满足GB/T 6113.101~104系列标准(等同采用CISPR16-1-1~CISPR16-1-4)以及GB/T17626系列等标准与所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及相应标准的技术能力(和参数)要求。
5.10结果报告
5.10.2 检测证书和报告中还应包括:
----测量设备名称、型号、校准状态;
----辅助设备名称、型号、校准状态;
----与被测设备有关的辅助设备名称、型号、连接方式;
----被测设备的连接图;
----检测布置图;
----检测数据。